天津初级会计一年考一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采取无纸化机考形式,考试总时长为3小时。其中,《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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