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1997年回归我国,这是中英两国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和协商的结果。1842年,清朝政府在鸦片战争后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后来,通过《北京条约》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又获得了九龙半岛和新界的租借权。然而,这些条约的有效期都是有限的。

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明确规定1997年英国将香港主权移交给中国。这个决定是基于国际法的原则,即所有国家都有权利恢复其失去的领土。

此外,这也是对中国人民的尊重,因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人民有权决定香港的未来。

至于你提到的2000年一位英国上将道出的真相,我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都是不容侵犯的,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中国政府一直坚决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这是中国的核心利益,也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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