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四是什么意思_上四休三符合劳动法吗

上四休四是什么意思_上四休三符合劳动法吗

“上四休三”又双叒叕火了!

近日,浙江温州一家文化创意公司在招聘信息里称,在保证薪资和社保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上四休三的待遇。这条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广泛关注,据该公司负责人透露,已经收到了上千份简历。

工作体验,隐性需求逐渐显化

看似美好的上四休三,发展到后期却收获了网友褒贬不一的评价。

一方面,该公司自今年2月成立至今,实际员工只有3人,目前的营收也只够支付几位员工的工资;另一方面,员工休息日也要加班,与工作并没有完全的界限。对此该公司的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公司有线下的活动,可能会有需要员工现场跟进的情况,但是公司会根据时长按市场价结算加班费。

上四休四是什么意思_上四休三符合劳动法吗

且不论这家公司实行上四休三带给员工的真实体验到底如何,在这些热议的背后,有一个现象不该被忽视,那就是: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考虑工作体验,并愿意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做出行动。

尤其是在物质相对富裕、快节奏和高压力也相对“膨胀”的当下,缓解工作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尽可能实现工作和生活间的平衡,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出,成为许多人渴求的目标。

就像该公司负责人在采访中所说的那样,她实行这个休假制度的初心,是希望在当下创业和求职艰难的情况下,通过上四休三的模式,投入与产出成正比的报酬去换大家同心协力做事情。

从觉醒到落地,是过程而非瞬间

从种子到果实尚需春夏秋冬,我们现有的休假制度也许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也是历经了漫长努力后的结果。

1949年,根据当时政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假日的基本格局为每年四个节假日,即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国庆2天,加起来一共是7天的全民法定假日。同时,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的工时制度,一周工作六天成为共识。

“单休时代”直到1994年才有所变化,国务院发布第146号令,从单休变成了隔周五天工作制,也就是俗称的大小周。到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我国“公休假日”延长至两天,即每周五天工作后休息两天。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双休才正式确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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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中建议,从2030年起实行“做四休三”,以及国家可以取消每年通过前挪后借形成的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即取消调休。

纵观历史,制度的革新离不开每一个个体的努力。现在已经有一些企业正在尝试上四休三的模式,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据他们反馈,不仅员工工作更积极,更有效率,公司也从这种新的模式中得以受益。

当然,要想完全普及上四休三的模式,仍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政府、企业和员工共同参与、达成共识。毕竟,在实行了二十多年双休制度的今天,还有很多打工人并没能如愿拥有完整的周末。

也许,那些向往上四休三声音的背后,他们想要的,只是多一些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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