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
物
丧
志
- 也作玩物溺志
- 褒贬色彩含警示意
- 结构因果
释义
- 玩:玩赏;物:无益的器物或事物;丧:丢掉,失去;志:志向,进取心。因迷恋于所喜好的事物而消磨了志气,丧失了进取心。
例句
1.
人有嗜好无伤大雅,但若过分沉迷就是玩物丧志了。
2.
他时常告诫过分沉迷于电玩的年轻人,切勿玩物丧志而自毁前程。
出处
不役耳目,百度惟贞,玩人丧德,玩物丧志。
《尚书·旅獒》
典故
西周初期,武王姬发继承了父亲文王的遗志,在登基的第二年发动战争,成功推翻了商纣的统治,建立了周朝。自此,武王威名远扬,各地的部族首领纷纷前来进贡,其中包括西戎进贡的一种特殊獒犬。武王陷入了对战争胜利的得意之中,他放纵自我,沉溺于游猎和嬉戏,以至于荒废了朝政。
朝中的大臣召公看到这一情况,便写下了《旅獒》一文,以此劝谏武王。这篇文章后来被收录在《尚书》中,其中写道:“玩人丧德,玩物丧志。”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总是把人当作玩弄的对象,那就丧失了做人的道德;如果总是沉迷于玩赏器物,就会丧失原本的雄心壮志。武王接受了召公的劝告,他收敛心性,重新投入到了国家的治理之中。
后来,成语“玩物丧志”就被用来形容那些沉溺于某种事物,以至于忽视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的人。
引证
1.
玩物丧志之戒,乃为求多闻而不切己者发。
宋·朱熹·《答王钦之》
2.
上于上元夜赐诸王公大臣观火戏,公尝谏阻之,以为玩物丧志。
清·昭梿·《啸亭续录·卷三·李御史》
3.
照这一说,那些不载道的文就是玩物丧志。
朱自清·《论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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