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挨家挨户查吗_人口普查的数量准确吗

2020年,普查显示我国总人口共14.1亿。

人口普查是挨家挨户查吗_人口普查的数量准确吗

一:简单介绍

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在尾数逢0的年份开展。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实施,是一次全国性普查工作,目的是为了解全国人口结构,分布等诸多情况,为人口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以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例,笔者所在地区为上海近郊一个镇级行政区。

常住人口二十万左右,其中户籍五万,外来人口十五万。

根据普查方案,每300-350个普查对象配一个普查员,当时总共有八百个左右的普查员,大部分是社会招聘,毕竟光靠体制内远远不够。

按照普查文件规定,普查员可以享受工作补贴,但没有具体标准,各地各办。

我们当时以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最后每人大约补贴五千。

按规定普查时间仅十五天(11月1日—15日),但加上前期摸底和后期核查,大约是两个月时间。

也就是说,当时人头经费总共花了40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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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层困惑

关于人口普查,从我这个基层人员的角度来看,在两次普查中主要有两点困惑。

第一:普查的方式并没有因为时间推移而改变

七人普在本质上还是通过普查员挨家挨户上门采集数据,只是从以前的纸质报表变成了电子采集。

以人查人这个模式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延续至今天。

时代在发展,人们的生活同样在发展,当年的模式如今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以前基本没有人口流动,每家每户在户籍地居住,普查过程中,普查员直接去村里登记,很少存在找不到人的情况。

如今人口流动频繁,特别是笔者所在地外来人口聚集,以人查人难度很大。

首先外来人口户籍并不在日常居住地,没有底数。普查中借助行政资料,但资料不是百分百准确,毕竟人口流动太快,能有七成准确率已经很高了。

普查员依然是挨家挨户上门核实,从效率上看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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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多样性,上班早回家晚情况普遍,对于这些普查员往往需要反复很多次进行登记。

再次,由于普查员多为社会招聘,年纪偏大对于电子产品的使用和业务的熟练度也是个问题。

是否能登记到位,是否满足普查要求难以绝对控制。

第二:关于户籍的问题

户籍是我国特有制度,经过几十年演化和发现,已经非常完善,是开展人普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但人普工作并非查户口,在本质上跟户籍有区别,户籍资料仅是辅助,不能一切以户籍为准。

在七人普中,对户籍过于依赖,对于户籍中出现的人口,必须登记。

实际中能找到人的,由其直接登记,对于户籍地找不到的人,根据户籍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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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笔者所在镇户籍有五万人,不管这些人是不是居住在户籍地,都要登记只是登记方式不同,最终做到跟户籍保持一致。

这样的操作方式值得商榷,毕竟开展的是人口普查,而非户籍普查。

人口普查是不能遗漏在辖区内实际居住的人员信息,而那些仅仅是户籍在此,却并不生活在此的人是否有必要登记呢?

要知道这部分人在实际居住地也会被当地普查员登记到,这就导致重复登记。

虽然在七人普中,引入了身份证信息可以剔除重复,但这么做对基层压力太大,工作量剧增,实际意义究竟有多大,基层不得而知。

人口普查跟户籍登记,是两项由不同部门主导的工作,侧重点完全不同。

户籍登记是自然人的一个身份信息,记录着最基本的信息,仅此而已。

而人口普查不同,除了身份信息,更多是对于人口变动,人口趋势,人口构成的分析和研究。

换句话说,通过人口普查反映出人口发展情况,对十年中人口的流动和结构有一个分析,给政策提供数据依据。

所以说户籍信息可以作为人口普查的一种辅助,但以此为准显得有些不合适。

另外,实际中发现不少户籍登记地址早已因各种原因灭失,无从查起,所以过分依赖户籍信息,甚至户籍人口以此为准并不适用于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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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为基层对未来的展望

第一:是否能从本质上改变以人查人这种模式?

上文提过如今人口流动频繁,户籍地和居住地大量对不上号,很多人早出晚归,这种情况未来会越发严重,普查员上门登记模式难度太大,效率太低。

国外基本以自主登记为主要方式,由普查对象自己上报,如此大大减少了人力和物力消耗。

我们是否可以借鉴?

如今手机上网早已普及,技术上应该不成问题,关键是如何推动公民自己上报。

因为普查是国家主导的大事,是否可以明确并落实每个公民的责任,数据的评估需要一个样本数量,如何让更多公民自觉上报是研究方向。

对该报不报者是否给予处罚,是否上征信平台,如何倒逼大家主动上报,这才是未来普查该考虑的东西。

从1953年到如今过去将近七十年,依然是这一套,何来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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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淡化户籍信息在普查中的作用

上文也说过,户籍信息可以作为人口普查的一种辅助工具,但两者在本质上还是存在着区别,以它为准,普查何来意义?

普查尽可能做到不重不漏,这点没错,但我们是否可以简单点,为基层多考虑,尽可能减轻基层普查员压力呢?

笔者有个想法,如果非要用以人查人的方式那不如就按实际登记到多少为准,按照身份证唯一码跟户籍信息进行全国大数据匹配。

通过匹配找出没登记到的人员,根据户籍地下发核查。

对于确实遗漏的对象,可以补登。对于户籍地无误但确实不住在登记地的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找到实际居住地后转给居住地登记,对于无法找到人员,统一反馈,由国家层面处理。

人口普查关键还是准确登记实际居住人员的情况,至于仅有个户口,却不知在哪的人没必要盯住不放,更没必要通过户籍资料去给他登记,自娱自乐因为毫无意义。

以上两点是笔者在工作中的一些感悟和想法,也可以说是一种建议,有想法才会推动事务发展,真心希望我们的人口普查在2030年时能有一个本质上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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