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普选是什么意思_普选介绍普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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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编辑

中文名

香港普选

外文名

Hong Kong General Election

目的

全民一人一票选特首

资格

满十八周岁香港公民

香港普选编辑

概念

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凡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均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一项普遍的政治权利。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西方最早提出“普遍选举”的口号,用来动员人民群众参加反对专制的斗争,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 2016 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声明,俗称8·31声明。香港政改就此拉开帷幕。

2015年6月18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以28票反对,8票赞成,否决了政改方案。

目录

1普选介绍2政改调查3问题纠结4各方态度

国外国内5普选方案6梁振英的努力

7民调8评论员文章9严阵以待10王光亚论

11开始审议12挫折

普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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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达到选举年龄的香港公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普遍享有选举权。

西方虽然最早提出“普遍选举”的口号,用来动员人民群众参加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但是在他们夺取政权后,却严格限制选举权,规定了诸如居住期限、财产资格、教育程度、性别、种族等选举资格的限制。

直到20世纪初才成为一些国家的选举原则,但这一原则在实践中仍未能得到很好贯彻。

根据全国人大的解释,香港在2017年可以实现特首普选,并最终实现立法会普选。

具体的讲就是: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普选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合资格选民均有行政长官选举权,依法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政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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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方案成功凝聚民意 反对派建议不得民心

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政改方案成功凝聚了主流民意,大部分市民支持香港政制“起锚”,不想政制再次“抛锚”。香港研究协会的民调显示,政府于政改 方案中提出修改选举办法的多项建议,均取得逾半市民支持,且支持度均较上次调查上升,反映社会对政改方案已有共识。有五成四市民更认为,立法会应该通过今次的政改方案,比上次调查上升一个百分点。

香港研究协会公布一项调查。结果发现,有五成四市民表示立法会应该通过政府公布的二〇一二年政改方案,较上次调查增加了一个百分点。认为不应该支持通过方案的市民则只有两成四,比上次调查下跌了一个百分点。研究协会负责人表示,调查结果反映市民希望政制向前发展的诉求持续增加。

港府发起“起锚”运动,并表明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将有助为普选铺路,这个说法,有五成五市民表示认同,只有三成六表示不认同。对于有反对派表示方案未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就否决方案,有五成三市民不赞成,赞成的只有三成八。可见香港市民普遍不认同反对派的态度,对政府的态度则予以肯定。

有五成七市民认为,中联办副主任李刚与民主党、民协及普选联的会面有助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只有三成四成受访者认为无帮助。研究协会负责人认为,这反映普遍市民认为会面对双方的沟通起正面作用。

此外,研究协会还对政改方案中的选举办法修改建议进行民意调查。结果发现,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议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获得六成五市民支持,较上次调查上升百分之一;不赞成该建议的市民则只占两成一,较上次调查下跌三个百分点。

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新增五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加上现有的一席共六席由民选区议员按比例代表制互选产生。有六成六市民赞成该建议,较上次调查增加百分之三。反对的市民只占两成九,较上次调查下跌一个百分点。

对于方案建议二〇一二年行政长官选委会由八百人增加至一千二百人,四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各增加一百人,其中第四界别新增的一百席中的七十五席由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也有六成五市民支持,只有两成半市民反对,比较上次调查并无变化。

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成功凝聚了香港的主流民意,相反,反对派提出的建议却不得民心。

对于有反对派政团建议,二〇一二年立法会六个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由民选区议员提名,再由全港未能在功能界别中投票的选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结合地区直选的一票,即一人两票的方案,赞成的市民仅有三成三,不赞成的市民则高达五成一。

问题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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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讲,“真正的普选制,不仅选举权要‘普通’、‘平等’,而且被选举权也要‘普通’、‘平等’;不仅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选举权,而且人民都要享有同等的被选举权。”,“如果事先限定一种被选举的资格甚或由官方提出一定的候选人,那么纵使选举权没有被限制,也不过把选民做投票的工具罢了。”

但在当今世界的非封建体制国家中,政治生活都是由党派把持,一般情况下要成为国家或地方领导人,必须要先加入某一党派。这一点东西方社会都是如此,不过这限制了未加入任何党派的公民充分享有被选举权的政治权利。

香港普选问题纠结在:反对者要求不分党派可以随便提名任一港籍公民作为候选人进入选举程序,然后就各个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领导人。这是一种十分朴素而直接的民主方式,适合人口规模小的社区,如内地的村、乡一级的民主选举。但中央和香港政府坚持采用—香港各党派先各自选出候选人(中央只要求爱港爱国即可),然后香港公民再在这些候选人中投票决定领导人选。这也是西方社会选举的普遍形式。

各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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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

2014年9月14日,一篇题为“选举、民主和香港的未来”的文章同时发表在香港《南华早报》和《明报》上。施维尔在文中说,支持香港实行普选不仅因为“民主是一项普世权利”,而且“是我们未来繁荣的关键”。英国有约1000家企业以香港为基地,是香港经济的重要部分,英国期望香港持续繁荣稳定。对于普选的确切内容,施维尔认为需要在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前提下,由香港与中国政府以及香港人作出决定。他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完美的普选模式,但重要的是,任何方案应给予香港人一个真正的选择,让他们能真正主导自己的未来。”施维尔还表示,要顺利找到这一重要议题的解决方案,各方对话与合作格外重要。“当然,英国也随时准备提供任何支援。”

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国务大臣在香港报章撰文说,随时准备向香港普选提供任何支持。此语一出,在香港激起一片反对声。[1]

国内

香港

2014年9月14日,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无需外国政府为普选提供任何支持。

2017年特首普选是中国人的事,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以及任何其它政制改革问题上,香港不需要英国政府和任何其它外国政府提供“支持”。2014年9月15日,香港特首梁振英用这番表态拒绝了英国主动提出的口头支援。此前一天,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国务大臣施维尔在香港报纸上撰文,大谈普选“是我们未来繁荣的关键”,并称英国在香港普选问题上“随时准备提供任何支援”。

梁振英指出,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市民、特区政府和全国人大、中央之间的事,完全是中国人范围内(中国内部)的事。这件事与英国无关,亦与任何其他外国政府无关。过去的经验显示,任何外国官员的参与或干预,对香港的政改、对他们想支持或想干预的人来说,作用会适得其反。[1]

中国外交部

2014年9月15日,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发言人表示,对于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任何外国政府或官员都不应指手画脚,妄加评论,更不得干预。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官网发表发言人的话说,香港政制发展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进行,不需要任何外国提供所谓的「支援」。希望有关国家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谨言慎行,不发表有损香港繁荣稳定的言论。

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宋如安2015年6月16日表示,如反对派议员顽固坚持否决普选法案,香港民主发展将停滞不前,香港政治争拗会延续,社会将更加撕裂,继续内耗空转,香港发展前景堪忧。

香港立法会将于6月17日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法案进行表决,宋如安16日就香港政改问题为外国主流媒体举行吹风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美国、英国、法国、瑞士、日本、新加坡等国媒体记者与会。

宋如安表示,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民主、开放、公平、公正,完全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体现了“一国两制”原则,不仅是香港历史上最民主的制度,而且是最适合香港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普选制度,得到了大多数民意支持。中国中央政府为香港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也为顺应香港大多数民意,信守承诺,尽最大努力,为法案通过争取到最后一刻。

宋如安表示,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普选法案,从而在2017年如期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符合香港广大市民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的愿望,符合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符合香港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法案如获通过,香港民主发展和社会进步将向前迈出一大步。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的认受性也将大大增强,有助于特区政府集中精力施政,带领香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加有力地解决涉及香港人民福祉的实际问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行政长官实现普选可以为2020年立法会普选创造必要的条件。

他还说,如反对派议员顽固坚持否决法案,香港民主发展将停滞不前,五百万合资格香港选民亦无法行使其“一人一票选特首”的权利,何时重启政改不得而知。

宋如安说,“为恐吓温和反对派不要转变立场,激进反对派近日不择手段。我们希望温和反对派议员认清激进势力的真面目,拿出政治勇气,顺应广大民意,以香港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以及国家的整体利益为依归,在立法会投下负责任的一票,给普选法案一个机会,给香港选民一个机会。”

他强调,无论普选法案通过与否,中国中央政府将一以贯之地落实“一国两制”的基本法,一以贯之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一以贯之地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2]

香港特首梁振英

2015年1月7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为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咨询,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发表声明表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政府呼吁全体市民齐心一意,落实普选。

普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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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特区政府2015年4月22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咨询报告及方案》)。

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特区立法会发言时表示:“全力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特区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标。”

林郑月娥公布《咨询报告及方案》时说:“行政长官已多次表示,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历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政制发展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

特区政府发表方案前,在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已进行两轮公众咨询。在2015年1月至3月期间进行的第二轮咨询,特区政府共出席了88场咨询会及地区活动,以及共收到超过13万份书面意见。

林郑月娥向立法会议员说,在展开政改第二轮咨询时,特区政府已经强调“2017,机不可失”。

她指出,我们眼前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如期依法落实普选,让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在2017年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

她说,“如果普选行政长官方案被否决,我们便会错过了今次的黄金机会。”不但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更无法估计要到何年何月才会再次启动“五步曲”,实现普选行政长官。

“相反,若2017年能够落实普选,由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及其领导的特区政府将有所需要的政治能量进一步推动政制向前发展,包括实现全部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

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重点如下: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由1 200人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按照现时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共38个界别分组组成;各界别分组和界别分组的委员数目维持不变;38个界别分组的委员产生办法不变。

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

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整体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分为“委员推荐”和“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就“委员推荐”,获得120名提名委员会委员推荐即可成为行政长官参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推荐一名参选人,而每名参选人可获得的委员推荐数目上限为240名。这代表制度可容许最少有5个和最多有10个参选名额。

至于“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2至3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最多可投票支持所有参选人,但亦可只支持部分参选人。每名委员最少应支持两名参选人。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并获得最高票的2至3名参选人成为候选人。

普选投票安排

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透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

林郑月娥表示,在过去的两轮公众咨询,以及由她领导的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成员的亲身体会,有一个客观事实是非常突出的。

“这客观事实就是广大市民一直都十分期盼在2017年能顺利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她并表示,这个社会的普遍期盼,也在社会上由多个民意调查长期显示出来。

林郑月娥说:“特区政府的方案是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同时尝试在众多及不同的诉求和观点中,寻找最大的共同点及平衡点。”

“今天,政府实实在在提出了以市民的意愿和香港社会整体及长远利益为依归的具体方案。”

她说,政制发展已到了关键时刻,到底是向前走抑或原地踏步,掌握在每一位立法会议员手中。

“《基本法》赋予了每位立法会议员宪制权力审议政府提出的方案,议员当然需要承担这宪制责任。”

林郑月娥表示,这是时代对议员的呼唤,是历史把这责任放在议员的肩膀上。

她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展开审议程序,务求在立法会暑假休会前完成表决程序。

她说,立法会在香港的政制发展担当重要的宪制角色和责任。

她呼吁所有立法会议员,特别是泛民主派的朋友,停一停、想一想:假如立法会否决方案,“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的愿望落空,广大的市民将会多么失望;假如政制发展原地踏步,对香港政制民主化怎可能有利。

“在这个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我和广大市民一样期望议员作出应有的承担,顾全大局,让香港的民主发展可以继续向前走,立下最重要的里程碑。”

林郑月娥说:“我深信这是为香港政制长远发展向前跨出最大、最坚实的一步,也是经历众多艰辛的每一步后,能踏出最勇敢的一步。”

最后,她以今次《咨询报告及方案》封面的口号作结语:“2017,一定要得”。[3]

梁振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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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立法会将于2015年6月17日审议、表决特区政府提交的政改方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2015年6月14日表示,会继续说服议员支持政改方案。

梁振英当日出席公开活动后对传媒表示,在政改表决前剩下的几日,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向社会解释通过政改方案的意义和重要性。

梁振英说:“我们会继续尽最大的努力游说所有立法会议员,请他们支持。因为我们能够走出这一步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我们今年错失了这个机会,不知道下一次是何时。”

当天,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也呼吁反对派议员认真思考如何投下历史性一票,不要受捆绑局限,希望他们回心转意,支持方案。

林郑月娥表示,政改方案是否能够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全体议员多数通过,让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能够以“一人一票”去选出行政长官,系于反对派议员的一念之间。特区政府在未来几天会尽最后努力,争取反对派议员回心转意,务求将选票交到全港合资格的500万选民手上。

林郑月娥表示,反对派议员如果否决方案,香港不单失去普选行政长官的机会,也失去探讨如何落实全体立法会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谈及有团体在当日下午举行政改游行时,林郑月娥呼吁主办机构和参加者按警方指示,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活动结束后和平散去。

林郑月娥还表示,从即刻起直至立法会表决政改方案,立法会大楼外都会举行集会。特区政府在网上得悉有激进人士准备发动暴力行为,情况令人担心。她呼吁在立法会大楼外集会的市民,与该些拟采取激进、暴力甚至冲入立法会大楼的人士划清界线,不要有违法行为。警方一定会严正、果断地执法。[4]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6月16日表示,中央政府有决心和诚意落实特区行政长官普选和发展香港的民主。

梁振英当天出席行政会议前对传媒说,《中英联合声明》中没有提及香港要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普选是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中提出的,因此不应怀疑若通过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便没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梁振英说,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建议方案,是在香港社会得到最大共识的具体方案,是最接近能取得三分二立法会议员支持的方案。他指出,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建议只是镜花水月,不可能落实。

梁振英还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市民须以合法方式表达政制发展或其他方面的诉求。特区政府和社会都不会姑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论是否涉及暴力,如将其合理化,只会让有暴力倾向的人以同样理由将暴力行为合理化。[5]

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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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改方案表决在即,2015年6月14日公布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4%的香港市民认为特区立法会应该通过政改方案。如果政改方案被否决,51%的市民认为反对派需负最大责任。

公布上述调查结果的香港研究协会6月5日至12日就“市民对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意见”进行第三轮调查,在全香港随机抽样电话访问,成功访问了2268名18岁或以上市民,了解市民对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意见。以下为调查结果。

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方案,跟目前的选举制度相比民主程度增加、减少还是维持不变?71%的受访者认为,民主程度“增加”;10%认为“减少”,12%认为“维持不变”。

立法会应该通过还是否决特区政府提交的普选方案?64%的受访者认为应该“通过”,26%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否决”。

当立法会议员对政改的立场与多数民意相违背时,78%的受访者认为,立法会议员“应该”跟从民意表决方案。11%的受访者认为,立法会议员“不应该”跟从民意表决方案。调查方认为,这反映大部分市民希望立法会议员以多数民意作为投票决定的依据。

若反对派议员否决政改方案,能否为香港争取到更民主的特首普选?72%的受访者认为“不能够”,18%认为“能够”。

倘若2017年香港没有特首普选,预计香港多少年后才可实现普选?50%的受访者认为,要等10年甚至20年以上(其中,20%的受访者认为要等10年,16%认为要等15年,14%认为要等20年或以上),9%认为要等5年。调查方认为,这一结果显示,若错失此次机会,市民对香港普选之路的前景愈加悲观。

如果普选方案被立法会否决,谁是最大输家?10%的受访者认为是中央政府,12%认为是特区政府,18%认为是反对派,51%认为是香港市民。

如果普选方案被立法会否决,谁要负最大责任?16%的受访者认为是中央政府,18%认为是特区政府,51%认为是反对派。

如有反对派议员否决普选方案,下次选举中会否投票支持“否决方案”的反对派参选人?20%的受访者选择“会”,61%的受访者选择“不会”,13%“未决定”。

进行上述调查的香港研究协会呼吁反对派议员,深思否决方案对社会带来的影响,考虑支持方案,实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为香港政治生态带来新局面,逐步建立与中央政府的良性互动、互信。同时,让香港社会走出不断对抗、内耗的困局,让专注力重回经济民生,引领香港踏上可持续发展之路。[6]

评论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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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周,2015年6月17日,香港将迎来民主发展史上的重要时刻,特区政府提交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将在立法会审议、表决。普选法案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充分反映了咨询期间香港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的意见,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它不仅是香港历史上最民主的制度安排,也是最切合现阶段香港实际情况、最现实可行的制度创新。

普选法案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容置疑。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其政治体制包括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都由中央政府通过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中央对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拥有主导和决定权。特区政府提出的普选法案,贯彻落实了基本法和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对于香港普选的宪制性安排,合宪合法不言而喻。

普选法案充分彰显了民主、开放、公平、公正。普选法案规定,提名委员会由四大界别1200人组成,涵盖社会各界精英,体现了广泛代表性和均衡参与原则,有利于平衡各种诉求和各方面利益,有利于提出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行政长官候选人,避免可能出现的宪制危机和民粹主义风险;参选人须获得过半数提名委员会委员支持成为候选人,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提名产生2—3名候选人,保证了选举的竞争性。全体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采取相对多数当选制,简明而易于操作,也比较稳妥。普选法案的各项规定切合香港实际,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最能够凝聚各界共识,合情合理有目共睹。

普选法案为确保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行政长官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选出中央信任、港人拥护的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央政府保持良好关系、实行良好管治的必要条件,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有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普选法案规定的提名制度,对符合法定资格的人争取提名没有任何不合理限制,将提名权赋予由香港各界人士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有利于选出中央信任、港人拥护的行政长官。目前,香港确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民主”的幌子,肆意曲解基本法,阻挠特区政府施政,顽固对抗中央管治,企图把香港变为独立政治实体。行政长官普选法案的制度设计就是要向他们的政治行为说不,使其“反中乱港”图谋不能得逞。

普选法案赢得了香港多数民意的支持。在任何一个利益多元、诉求多元的社会中,都不可能存在人人满意的“完美方案”。香港是一个多元化社会,普选法案获得了过半数民意支持,充分说明这是一个照顾到多方面利益和诉求的方案。评判一项政治制度包括普选制度的优劣,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适合本国或本地区的实际。香港所需要的,不是臆造模仿别人却无法在自己的政治环境中运行的民主幻象,而是建立真正适合自身实际情况且能够运作良好的民主制度。

中央推进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诚意和决心坚定不移,坚守原则和底线不动如山。香港社会支持普选法案通过的主流民意清晰明确,不可逆转。香港少数人企图以所谓的“国际标准”取代基本法的规定,以他们的“一己私利”取代香港整体利益,是不能允许的。因此,支持还是反对普选法案,是支持还是反对民主、拥护还是反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试金石。我们希望,手握投票权的立法会议员,拿出政治智慧和勇气,以大局为重,对这个切实可行的好法案投下赞成票,让香港的民主阔步向前。[7]

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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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2015年6月16日就立法会综合大楼的保安安排会见传媒表示,立法会采纳警方的建议,会在当日稍后时间,让警方派员进入综合大楼的范围内候勤,协助维持大楼内的秩序。

曾钰成指,立法会得悉警方最新的风险评估,显示很可能有一些激进人士,要在这星期开立法会会议的时候,冲击立法会综合大楼。同时,立法会秘书处也知道会有为数众多的、政治立场互相对立的公众人士,来到大楼的周围集结,也有可能发生一些冲突,可能会影响到立法会会议的进行。

他说,由于有这样的情况,出于安全的考虑,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决定采纳警方的建议,让警方派员进入大楼的范围内候勤,协助维持大楼内的秩序。同时,立法会秘书处也将不迟于16日午夜发出黄色风险警示,并开始实行与黄色警示有关的安全措施。

香港警方早些时候也宣布,因应近日发生的事件及最新情况作出风险评估,经与立法会秘书处商议后,警方当天傍晚将调派人员到立法会大楼内候勤,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应立法会秘书处要求协助下,警方能作出迅速及有效的应变行动,保障立法会议员及职员人身安全,以及会议能顺利进行。警方并会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立法会大楼内所需的警力,以作好准备。

早前报道:香港政改方案6月17日将会被送到立法会审议、表决。占据立法会超过三分之一席位的反对派议员仍然发誓要捆绑否决,使得这份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法案比较难通过。在这个决定香港政治制度前途的日子即将到来之际,面对仍然紧绷的形势,香港各界有识之士和市民纷纷呼吁那些能够以少数席位否决政改方案的反对派议员,要回心转意,让香港人拥有一个普选的明天。[8]

王光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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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住先”是香港政府就2016年及2017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宣传及推广而推出的口号,意思是指呼吁市民“暂时接受政府方案”,将来可再倾谈更深化的政制改革。特区政府根据人大8·31决定制订的2017特首普选方案,其中重大的、原则性的部分,如由提委会提名、过半数“出闸”,是不会改、也不能改的;但具体到提委会四大界别不变下一些界别的成员人数和产生办法,在适当时候未必不可以拿出来作进一步讨论以至修改,从而令到提委会更具代表性和更民主化。这就是“袋住先”。

“袋一世”是部分反对派散播的不负责任的言论,他们歪曲道:“人大8·31决定,不仅不能撤回、不会修改,而且就算这次政改被否决了,以后有机会重启,也仍然是继续按8·31决定办。这还不是“袋一世”,又是什么?”然而事实是,人大8·31决定的“不改”,是原则不改、精神不改和底线不改。

据大公网报道,特区政府将于6月17日向立法会提交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决议案,反对派一直以通过政改便会“袋一世”的歪论为由,扬言否决政改。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昨日接受《大公报》、《文汇报》专访时明确指出,“袋住先”等于“袋一世”的说法,是一种歪曲和误导性的说法,强调民主是一个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确立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在保持稳定性的同时,从长远看,也将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包括社会发展和社会共识形成的情况,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015年6月15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王光亚主任就香港政改问题接受香港《文汇报》、《大公报》专访。王光亚主任表示,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于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香港社会普遍希望立法会通过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使香港五百多万合资格选民能够行使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的权利,立法会议员应当站在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看待本次政改工作,以香港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依归,投下负责任的一票。[9]

开始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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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向特区立法会提交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亦称政改方案)2015年6月17日开始审议。当天中午13时许,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立法会动议通过修改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议案。

谭志源是2013年10月17日成立的香港特区政府政改咨询专责小组三位成员之一。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另外两位成员——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也出席了当天下午举行的立法会会议。[10]

在这次会议上,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呼吁议员支持政改方案,落实《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实现普选行政长官的目标。

林郑月娥强调,政改方案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香港目前实际情况。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中央在决定香港实行何种政治制度上,有其宪制上的角色和权责,这是毋庸置疑的。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不可能偏离《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

她还表示,在接触市民过程中,“我们确切体会到香港大部分市民是理性、务实的,仍然是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希望立法会通过方案。”民意是清晰的:多数香港市民希望在2017年能行使他们渴望已久的投票权,希望看见香港的政制可继续向前发展,不要原地踏步。这项清晰的民意,在不同机构过去20个月所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中长期而毫不含糊地被表达出来。

林郑月娥介绍,特区政府推动今次政改工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选票送到全港500万合资格选民手上,让大家在两年后,可以到票站投票,“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多项民意调查也清晰显示多数市民支持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

林郑月娥很希望各位议员,特别是那些经常强调民意的反对派议员,能够以实际行动去反映社会上大多数市民的意愿,令政改方案得以通过。

林郑月娥指出,手中有一票,一定比没有票好。有普选,一定比原地踏步好。这张选票,代表的不只是数以十万、百万计的选票中的一票。这张选票,代表的是500万人的选举权,这张选票,代表的是整个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的重大变革,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林郑月娥表示,为香港的民主发展,为500万名合资格选民的投票权,为全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着想,再次呼吁议员投下神圣的支持票,支持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如期落实普选行政长官。[11]

挫折

编辑

香港特区政府2015年6月17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有关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经过9小时辩论,70名议员中有41名议员发言,立法会于18日12时许完成辩论,约12时半开始表决议案。

经过表决,最终只有37人参与投票,28票反对,8票赞成,0票弃权,政改方案遭到否决。

这是香港民主进程令人悲伤的时刻。一人一票因泛民议员的集体反对而成了泡影。所有投了反对票的人今天或许很得意,但他们终须面对历史承担责任,历史不会认定他们今天扮演的角色是光荣的。

关于香港失去这次政改的机会是多么可惜!今天的论述泛民派是听不进去的。事实会逐渐展开,香港社会会越看越清楚,形成强大的政治压力,那一现实过程将提供修正泛民派政治认识和行为的力量。

当下重要的是,香港的日子还要过下去,在没有政改的情况下,各方需对香港社会保持政治稳定,把注意力转移到经济社会建设上达成共识。

根据8·31决定,政改方案通不过,香港的政治机制将保持当下的状态,特首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

泛民派拒绝了政改方案,就须接受香港以目前的政治机制继续运行。他们如果这样做了,至少能证明他们是遵守规则的人。香港政改严格遵循基本法,并且承担了表决的风险。政改方案被否决,这也是一种改革的倒退。下一步就要看泛民派的素质是否还有底线了。

如果泛民派在否决了政改方案之后不肯罢休,组织更严重的街头政治对抗,那么他们就是在把香港朝“绝路”上逼,就是他们与基本法做“鱼死网破”的对抗。如果事情朝那个方向演化,香港的前景将十分严峻。

我们很担心香港潘多拉的盒子正在打开,各种魔鬼都要跑出来折腾作恶,摧毁香港的未来。深爱香港这座城市的人应当支持把这个盒子盖住,不要让香港从金融之都、时尚之都滑向世界的“乱都”。

香港极端反对派不要高估了自己的力量。他们毁了政改,重要原因是基本法对推动政改提出了很高的制度要求,2/3通过的高标准使得少数派可以绑架多数人的意见。他们切不要以为自己“就是民意”,可以为所欲为。试想一下,他们的哪一条极端要求可以在香港得到2/3的支持?连半数都过不去!

让日子平稳地过下去,重新慢慢积累未来围绕政改的共识,让政改的话题暂时画上句号,香港全社会把注意力集中到改善民生和重塑城市竞争力上来,这应是香港的正途。如果极端反对派认为他们把中央支持的政改都否决了,以为自己不可一世了,那是大错特错。他们需要有保持起码自知之明的能力。

政改被否决非常令人遗憾。国家围绕香港政改该做的都做了,这决非国家的尴尬,而是香港极端反对派的耻辱。那么从现在起重新画一条起跑线,让过去的都过去,让未来有一个统一的清晰目标,它应当是香港的繁荣与稳定,而决不应是香港越来越严重的撕裂和无穷无尽的折腾。[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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